我有一個六零年代的Neumann KM 86麥克風,我很常用,也真的很喜歡。除此之外我還有Earthworks 的QTC40s和QTC30s,還有一個能收任何聲音的room mic。我喜歡在金屬部分蓋盤上的收音,剛好在我右手的上方,這也是我們這張唱片所用的方法。有些彈奏鄉村音樂的人,偏好把麥克風放在吉他的邊邊,我不懂為何要這麼做。有時候他們還是能得到很好的聲音,不過我通常還是喜歡從上方收音。
我以前曾在行進樂隊中擔任鼓手,也喜歡試著在烏克麗麗上做出鼓的基本節奏,但要達到與鼓相同速度其實是非常難的。一般來說,當你在刷節奏時,往往會將手肘彎曲,而這樣會使用過多的肌肉,沒什麼效率。我打鼓的方法是只使用手腕,兩隻手上下交叉,且掌心朝上。這也是我在彈烏克麗麗時,右手的姿勢,比較像是一個轉動的動作,就像是轉動門把。用這種方法,我不需要用到手肘或二頭、三頭肌。我只需要花更少的力氣,就能得到更快的速度和耐力。
刷和弦,是在同一個節拍中,同時彈奏所有的音符,而這樣會發出我認為有點多餘的聲音。當你能用手指彈奏時,用刷的似乎沒什麼意義。當我在刷奏時,基本上我是用我的大拇指,可能是用指套,也可能是用大拇指指甲用力地刷過六條弦。
在”Snakes & Arrows” 這張專輯中,所有的歌都是用木吉他寫的。在“The Larger Bowl.”這首歌裡,我使用了Garrison G50 CE和G50 12-string這兩種吉他,我為了得到一些音色變化,在第二次主歌的一半,我使用了Gibson J-150這把吉他。而在錄音室裡,主要使用的吉他是Gibson J-15、Garrison 6-和12-strings這三把,小桶身的Larrivée,和用了Nashville tuning 的Gibson J-55。
在我們開始錄音前,我彈過很多的木吉他。當Tommy Emmanuel來錄音室時,我也有去看他演奏,那給了我許多啟發。他撥弄每個音符的方法是非常值得觀察的。而當我去見Stephen Bennett時,他給了我一個移調夾,是為banjo這種琴特製的「半移調夾」,這也同樣給我許多啟發。最後我在“Bravest Face”這首歌裡使用它。當David Gilmour來錄音室時,我和他有約。那也是我第一次看他彈奏。我走向他和他說聲「哈囉!」,他是個非常吸引人、迷人的人。我們聊了很多關於木吉他,還有用木吉他來寫歌時的所感受到的力量,因為它的聲音不會說謊,沒有經過任何潤飾或編修過,它會直接告訴你這個點子好不好。